地方政府的项目,银行为什么不贷款?
地方政府是银行的重点客户,地方政府重点推动的项目,往往也是银行争抢的业务。地方政府的项目,银行不贷款,一般来说只有两个原因:
一、不合规
二、还不了款
不合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央政府和监管部门对于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合规要求,这些要求不仅是银行要遵守的,当然也是地方政府和城投企业要遵守的。所以,银行顾忌合规性而不敢贷款的项目,也是地方政府和城投应该顾忌的。如果银行顾忌合规性而不贷款,其实是在提示你:这项目,或者这模式,你要硬上,可能有合规性风险,运气不好,可能还会影响你的乌纱帽。
还不了款是指项目的经营收入不足;或者退一步,作为政府支付来源的土地出让金不足;甚至再退一步,项目背后的本级政府的财力不足,债务负担已经很重---从项目的经营收入、土地出让金收入、政府综合财力三个角度,都显示贷款还款有风险,还不了款---这样的项目还值得上马吗?
4月7日,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四五”期间,财政部将完善常态化的监控机制,决不允许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硬化预算约束,严禁以企业债务形式增加隐性债务。金融机构必须审慎合规经营,严禁向地方政府违规提供融资。
此前,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中提出:严禁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务形式增加隐性债务。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必须审慎合规经营,综合考虑项目现金流、抵质押物等审慎授信,严禁向地方政府违规提供融资或配合地方政府变相举债。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地区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可能,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又抓住短板弱项来重点推进,不能脱离实际硬干,更不要为了出政绩不顾条件什么都想干。
这些都体现要求地方政府做有效投资的高质量发展要求。控制隐性债务的目的,也是控制地方政府盲目举债上马无效投资的项目。一个项目,如果没有经营性收入、甚至土地出让金也不足,无疑是无效投资---因为没有需求。除非地方政府自身有其他财力去做这样的形象工程,否则,没钱硬上项目,后患无穷。
这里插一句,有人认为,项目没有经营收入,只要有土地出让金也可以,也是项目的收入。可是,如果一个片区项目,把一二三级开发都做完,在经营期内最终也不能产生经营收入,或者不带动周边项目提升经营收入,那土地有谁要呢?土地出让金从何而来?
部分新区开发项目,设计成“财税封闭运行”、社会资本收益“下不兜底、上有封顶”的模式来规避形成政府隐性债务,或者以“城市合伙人”的模式规避政府支付责任,且不说这些模式仍然是社会资本与政府分配税收和土地出让金等财政收入,合规性存在争议。这种模式还有较大的财务风险,对社会资本的资金实力和招商能力要求很高。类似于这种模式的华夏幸福因财务压力太大而陷入债务危机。所以,综合合规和财务风险两个因素,银行对此类项目将会十分审慎。
如果一个项目,银行认为还不了款而不敢贷款,这样的项目,即使地方政府硬上马了,未来也是烫手的山芋,后患无穷。而多数给这种项目提供融资的非银机构,想的也无非是把这山芋转手给别人。
2021年1月28日,财政部召开2020年财政收支情况网上新闻发布会,表示: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对各类新增隐性债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终身问责、倒查责任---态度十分坚决和明确。
地方政府的基建项目不应该是风险投资项目。银行是吃利差的,收益率较低,只能给前景确定的项目贷款。风险投资项目,高风险高收益,更适合投资银行进入搏一把。但风险投资更适合高科技项目和高估值行业,显然不适合地方政府的基建项目。如果一个地方政府的项目,要用风险投资的钱,本身已经说明项目的风险很大。
2020年,地方政府和大型建筑企业,利用疫情之下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签了大量片区开发大单,规模惊人,现在到了找银行贷款的时候,发现银行有点颤颤巍巍,不敢贷,根本原因,还是银行对项目以土地出让和税收作为支付资金来源的合规性存在疑虑,另外,担忧项目的还款能力。
地方政府的项目银行不贷款,只有两个原因:一、不合规;二、还不了款。如果银行因为这两个原因不给你贷款,你应该感谢银行,因为银行在提示你,项目有合规风险和财务风险。
地方政府不要急于求成,如果前期投融资模式规划有问题,急急忙忙把EPC大单签了,融资却迟迟下不来,会影响项目的推进速度。倒不如先把项目做小一点,上百亿的项目,先分成几个小项目,找银行规划合规、可融资的方案,成一个落地一个,这样更能行稳致远。
所以,不用找别人,银行就是地方政府最好的投融资顾问(薄著老师文章链接)
所以,银行不敢贷款的项目,地方政府就不要上了。可以考虑换模式。如果硬要上,可能就是两个结果:一、违规;二、形成烂账。
以上课程也可以视频的方式开展,欢迎预约时间内训
视频讲座 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