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到的另一个冷笑话是:等到现房销售之后,房企的营销中心都可以取消了,楼盘的实景示范区也不用做了。行外人这么说就也罢了,如果房地产行业人士也这么说,那只能说他们的水平实在是太肤浅了。手机或汽车的销售基本上都是“所见即所得”,就不需要做营销了?当然不是,他们照样得开发布会,照样得无比细致地培训销售人员。再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同一辆汽车放在展厅里,肯定比停在你家车库要更好看,因为他们的展厅布置格外讲究灯光设计,会把车的轮廓与颜色照得更加熠熠生辉——这就是营销意义上的“梦境的辉光”。实际上,现房销售并不能直接等同于“所见即所得”。因为目前国家定义的“现房”,是指完成竣工备案(建筑已完成,景观未细化,室内空间仍处于清水状态),离楼盘交付还有不短的一段时间(还有约半年至一年时间)。哪家房企要是不做弥漫着“梦境的辉光”的实景示范区和样板房,就凭竣工备案之后的那种“所见即所得”,怕是卖不掉几套房子。任何高品质商品的销售,都需要营造“梦境的辉光”。现房销售的楼盘更加需要。再举一个更简单的例子:你卖二手房,如果房子里堆着乱七八糟的东西,成功卖掉的难度就会陡增;反之,如果你把房子收拾得干干净净,并且布置得还很有氛围,那么成交的概率就会大增。两者的区别,同样在于是否拥有“梦境的辉光”。对于消费者来说,任何消费其实都需要“梦境的辉光”。从面包店里飘出来的香味,橱窗里的一件衣服留给你的惊鸿一瞥,其实都是“梦境的辉光”——那是我们大多数人向往美好生活的心理支点。当然,我们说的“梦境的辉光”,不是那种离谱的“卖家秀”,而是基于真实场景对于美好生活的精细营造。